通告
因鹅湖大道改造提升工程施工需要,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决定自2021年11月29日起至2022年元月15日止,鹅湖大道西段(青湖铁路桥至黄岗山桥头)禁止机动车通行,机动车可经狮江大道、外环路绕行。
特此通告。
铅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铅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
2021年11月26日